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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2专家听课通知
日期: 2016-03-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2015-2016-2学期专家听评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并为学期考核提供依据,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专家听评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评课时间

专家听评课从3月7日开始启动,截止于6月10日。

二、听评课方式及范围

本学期听评课继续实行院系二级听课方式:

1.系(部)级层次听评课。

听评课组成员由系(部)领导、系内高级职称教师或少部分教学效果比较好的中级职称教师组成。听课任务主要是面向本系(部)的专兼职教师进行听评课。系(部)级听课既要评课也要反馈听课意见。

2.院级层次听评课。

听评课组成员主要由院领导、教务处、实训中心及各系(部)抽调的部分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听课任务主要是面向全院教师,就某一主题随机听课。听课对象可以是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体育课等,听课依据课表随机进行,不打招呼,听课结束后专家组成员要与授课教师及时进行交流指导,反馈听课意见。本组听课不评课,仅反馈听课意见。

三、听评课组织

系(部)级听评课由各系(部)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听评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听课分组安排及协调听评课活动的具体实施。各系专家听课具体方案于3月8日前上报教务处。

院级听评课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

四、主要听评课观测点

1、教学理念:(1)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目的明确;(2)能按课程标准和进度要求认真备课,备课材料丰富,逻辑条理清晰;(3)教学设计能体现教改理念,注重职业技能培养;(4)认真研究了教学对象和培养方向,教学针对性强;(5)恰当选择与教材有关的教学资料。

2、教学内容:(1)教学环节布置合理;(2)教学内容充实,结构科学合理;(3)基本思路清晰,重点难点突出;(4)教学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吸收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和生产技术最新成果;(5)教师知识面宽,能以自己独到的思维、方法、经验影响和带动学生。

3、教学方法:(1)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语言具有启发性;(2)关注学生,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师生互动效果良好,课堂气氛活跃;(3)能有效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各种教学辅助手段,并操作熟练;(4)教学模式灵活有创新,教学环节完备;(5)教法生动灵活,注重启发学生思考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专家在听课时也应适时检查教师教案、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听课效果;及时了解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仪表、语言、举止和教书育人情况;查看教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及教学现场的环境和周围环境;听课后尽可能同教师当面交流,听取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了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授课水平、教材及学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系(部)级听课工作具体要求

1.成立听评课小组,制定听评课实施方案。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听评课活动,及时成立系(部)级听课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充分动员,布置相关工作,制定适合本系(部)的听评课实施方案。对教师要讲清开展听评课活动的意义,明确和理解各观测点的含义和要求,让教师做好充分准备,展示个人教学能力。对学生要讲清活动的受益者是广大学生,要积极配合,尊重教师的劳动,遵守课堂纪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听评课小组要求认真组织、客观评价、公开透明,要把热爱教育、爱岗敬业、贴近学生、勇于创新和实践、教改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筛选出来。

为保证全院学期末考核的均衡性,对系(部)评课的分段人数(按满分100分制)限定如下评定: 95分(不含95)以上5%以下;95-90分控制在15%以下;80-89分控制在70%以下;79分以下控制在10%以上。

3. 明确评课的意义。系(部)听课小组的评课将作为教师学期量化考核教学业务之专家评教项(占10分)的主要依据,系(部)要把对教师的管理和考核放在系(部)教学全过程中进行。

4.做好听评课的服务工作。各系(部)办公室要做好听评课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根据听评课方案要求,为专家准备听评课记录本,听课课表的查询等系列服务;

5. 系(部)上交材料:各系(部)负责对听评课资料的过程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存档。学期末(2016年6月17日)上报教师学期量化考核中专家评教分数(按满分10打分)。

望各系(部)和教学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准确评价,使听评课活动顺利进行。

六、院级听课组工作

院级听课共分为4项进行,安排如下:

第一项:听评本科各班级课程(含公共课及专业课);

第二项:听评教学能手公开课;

第三项:听评新教师试讲;

第四项:听评2014、2015新进教师的课;

(具体听课时间另行安排)

附件:1.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听评课评价标准(略)

2.院级听课专家分组成员

教务处

2016年3月2日

  • 附件【2016030350557329.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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