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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高职、2016级5年制大专顶岗实习实践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5-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8级高职、2016级5年制大专学生即将面临顶岗实习,顶岗实习作为学生实践学习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蘑菇丁平台的搭建工作

各学院确定蘑菇丁平台管理员,在5月22日之前完成蘑菇丁平台的搭建工作。内容包括:1.基础资料,含院系、专业、班级、学生、老师的添加及管理;2.各专业实习计划的制定及启用,并进行实习分配;3.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下载蘑菇丁APP注册并绑定或认证个人信息。

二、选聘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各二级学院根据《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各学院情况选聘有一定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的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并将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于5月22日之前报至教务处备案(西校区:张予新903512588@qq.com;东校区:孙轶梅463375622@qq.com)。

三、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要求

1.除参军入伍学生,每个学生必须完成各学院各专业的顶岗实习计划,不得免修,专升本学生至少完成3个月顶岗实习。

学生顶岗实习满三个月后,提交合格的顶岗实习材料后,根据个人书面申请和安全承诺书,可转为专升本学习,接受辅导员跟踪管理,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放弃专升本。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专升本的,顶岗实习成绩做降级处理或判定为不合格。

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接受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双重管理。服从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实习指导老师有权对其实习成绩做出扣除,情节严重者成绩可以判定为“0”,并按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3. 依据《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学生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合同的,须先征得实习单位同意,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新的单位实习,并于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上岗后的两天内报告校内指导教师。

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就业合同违约,由学生本人承担违约后果。

4.顶岗实习期间,每周一至周五在蘑菇丁平台完成至少每天一次签到,至少每周提交一次周报。具体按照二级学院及指导老师要求执行。

5.二级学院参照教育部网站发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实习实践环节的其他具体要求。

6.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具体时间届时通知),完成并向顶岗实习指导老师提交顶岗实习手册(见附件2),用A4纸打印,内容手写。

7.护理学院由于情况特殊,使用护理学院顶岗实习手册(见附件2)并按照护理学院具体要求执行。

附件1: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统计表

附件2:顶岗实习手册

教务处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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