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51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工作,做好学校2019级(含2017级5年制)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材料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常规实习报备材料
1.学生实习信息一览表
2.实习学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
3.实习单位考察报告
4.实习协议
5.实习计划
6.学生实习应急预案
7.监护人知情同意书(未满18岁学生)
(二)因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须增报备材料
1.以下情形之一为特殊要求须增报材料
(1)突破《规定》第十条要求(即顶岗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必要性;
(2)突破《规定》第十六条要求的必要性: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2.增加报备材料
(1)学生实习特殊情况备案报告正式公文
(2)学生实习特殊情况论证表
(3)学生实习特殊情况知情同意书
(三)二级学院关于报送2019级学生实习备案材料的报告
(四)报送要求: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材料需扫描电子版),纸质版由各学院自行留存以备检查。
二、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6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材料发给教务处张祥(邮箱:453458246@qq.com,电话:628571)。
附件:学生实习报备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