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际和计划安排,根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附件1),现就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部门参照《关于聘任李兰英等九位同志为青年指导教师的通知》(附件2)《关于聘任高钰等十六位同志为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的通知》(附件3),组织本部门指导教师完成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业工作。
2.根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实际指导情况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附件4),封皮填表日期为导师制实施的开始日期。
3.各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依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要求,于11月1日前上交相关结业材料。指导教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送至开封校区(北院)B206,由教务处审核认定。青年教师材料交至各教学部门,由各教学部门审核认定,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联系人:石君杰 联系电话:629662
附件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聘任李兰英等九位同志为青年指导教师的通知》
附件3:《关于聘任高钰等十六位同志为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的通知》
附件4:《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手册》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