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2015-2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及系部提交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整理汇总出2014-2015-2学期(下学期)开课计划(即教学任务)。现请各系部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学期上课时间
2015年1月5日(即本学期第20周)。
二、下学期各教学单位工作量统计
2014-2015-2学期各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如下表所示:
系部
教学任务条目
理论课周学时
实训周学时
实训周数
化工系
50
110
88
18
药检系
56
166
124
10
机电系
59
226
52
28
建工系
28
80
52
21
信息系
52
146
164
110
经贸系
122
338
94
28
公共课
102
256
思政部
82
102
就业指导
39
26
心理健康
20
13
体育
158
242
合计
768
1705
574
215周
三、教学任务分解要求
1.每位教师排课门(头)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专业教师紧张而教师工作量又不足的,经申请批准可安排3门(头)课。不允许同时安排教师上4门(头)课;
2.实训系列教师优先安排实训、实验课程;
3.教师工作量安排:
(1)专职教师排课平均工作量周8至周18学时,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周18学时,不得少于周8学时;
(2)中层干部排课平均工作量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周8;
(3)行政兼课教师(含辅导员)排课平均工作量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周8;
(4)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不排课。
4.教学任务分解表的序号请不要改变,格式不变;
5.排课时充分考虑系内教师情况(例如怀孕、病假、外出培训等)及教学资源,尽量保证教学任务稳定性。排课后请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对于排课要求应附在相应栏目中,以便排课时考虑。例如多媒体教学、机房教学、联排课程等。
6.所需要上机的课程需在排课时说明,以便信息系考虑机房。
7.理实一体化的课程上课地点请标明。
8.未经请示批准,原则上不允许把理论课调整至机房上或实训室上;
9.因教学资源及教学进程原因,安排的合堂可能有所偏差,如需要改变合堂,请单独申请。
四、后期排课工作
因本学期即运行下学期课程,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部安排一名教师协助排课后期工作。具体名单报教务处任娟老师。
五、交表时间
教学任务分解表于11月26日上午下班前反馈教务处任娟老师处。
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