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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管理通报
2014-2015学年 第9期 教务处
关于3月31日下午业务学习的通报
各教学部门:
经查:在3月31日第四周周二下午的业务学习活动中,有以下5位教师点名时未到,会后未向教务处说明情况,截止于4月3日也未向组织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扣除本学期量化考核分1分。未参加业务学习教师名单如下:
化工系:舒某、王某某;
药检系:张某某;
信息系:潘某某,杨某
2015年04月07日
版权所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