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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期教学管理通报第6期
日期: 2015-04-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学运行管理通报

2014-2015学年 第6期 教务处

关于对第二周、第三周上课情况的通报

各教学部门:

目前教学运行已进入第三周,各项教学活动平稳有序,教学秩序整理良好。但在值班检查过程中,仍发现有个别部门及个别教师认识不够,存在提前下课及私自调停课现象。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反馈的问题

1.经查,3月17日第二周周二早,第1节上课,一号教学楼414教室有学生无任课教师,经核实为化工系王某某教师因招生调课。但教师未通知到学生致使学生在教室等候。化工系在实施值班检查中,也未发现该情况。

2.经查,3月23日第三周周一下午,第6节课,C五东教室提前下课8分钟 ,学生在走廊及楼道内吵吵闹闹。经核实为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张某某。

3.经查,3月24日第三周周二,第1节上课铃响过,有一班学生三三两两从老实训楼下来进入图书馆办公楼上课,经核实为团训课,因故整体临时调整上课地点。但上课地点调整心理健康教研室未经过教务审批也未提前通知好学生。

4.经查,3月26日第三周周四,第1节上课后,有学生熙攘从图书馆办公楼西侧楼梯下楼。经核实,为C五西教室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李某某,因教师公出原因,未及时办理调课手续也未通知到学生,致使学生到教室无教师后又自行离散。

二、处理结果

对于以上情况,影响到了教学秩序的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依据学院相关规定及《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管理办法,对上述几位教师处理如下:

1.化工系王某某教师调课未通知到学生,本学期量化考核扣0.5分;

2.就业指导课教师张某某提前下课,本学期量化考核扣2分;

3.就业指导课教师李某某不经过批准擅自调课,本学期量化考核扣5分;

4.心理健康教研室不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更改上课地点,对心理健康教研室通报批评一次。

望各教学单位以此为戒,规范教师的各项教学环节,严肃教学纪律,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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