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教学管理通报
2016-2017 学年 第13期 教务处
关于对郑丽霞的处理决定
各教学部门:
2017年4月1日第7-8节C楼501教室计算机1601-1605班《心理与健康》课程无人上课。经调查核实,任课教师郑丽霞未履行调停课手续或请假手续,属无故旷课。
依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和《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认定郑丽霞无故旷课为教学事故,本学期教学考核不合格,教学常规考核项中扣除10分,扣除本月奖金。
2017年4月25日
附件【2016-2017学年教学管理通报第13期】
版权所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