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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通知
日期: 2017-09-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定于9月19日至9月28日举行,现将有关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考的学生范围:

2015级学生(已顶岗实习的学生除外)和2016级学生中,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科目的(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学生除外),均应参加本次补考。

二、补考安排:

1.公共类课程补考:由教务处协调基础教学部、思政部、体育部、心理中心、信息工程学院及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补考科目包括:高数、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政类、心理健康类、就业指导类、体育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专业类课程(含实训课程)补考:由各二级学院安排,要求在9月19日至9月28日内完成,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严肃考试纪律,严把补考质量,并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专业课补考方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教务处备案;

三、补考成绩上报时间:9月19日18:00至10月9日8:00,各二级学院通过青果系统网页端上报成绩,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补考成绩单签字,10月11日将补考成绩单交至教务处。

四、对补考学生的要求:

1.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无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补考学生应自行准备考试所需的文具,准时到指定教室补考或在指定时间上交考试相关材料;

3.补考学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教师指挥,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的违纪行为界定参见《学生守则》中《学生考试考场规则》第十三条,如考生有违纪行为,则本次补考成绩按零分处理。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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