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定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14日举行,现将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考的学生范围:
1.2016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补考;
2.2017级学生中,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均需参加本次补考,具体补考学生名单可在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或辅导员处查询;
3.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有无故旷考或舞弊行为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旷考或舞弊科目的补考,可参加其他不及格科目的补考;
二、补考安排:
1.公共类课程补考:补考科目包括高数、英语、大学生人文素质、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政类(思修、毛概、形势与政策等)、心理健康类、就业指导类、体育等,以上补考科目由教务处协调基础部、思政部、心理中心、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信息工程学院出具补考题目,由各二级学院向补考学生公布补考题目和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补考学生上交的补考材料,2018年9月10日中午下班前统一上交至教务处,公共类课程补考题目见附件1;
2.专业类课程(含实训课程)补考:补考时间为9月3日至9月14日,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专业类课程补考方案或安排(纸质稿和电子稿)报至教务处;
三、补考成绩上报时间:9月5日8:00至9月18日12:00,各二级学院通过青果系统网页端上报成绩,请按时上报补考成绩。
四、对补考学生的要求:
1.参加补考的同学要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入场,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补考同学应自行准备考试所需的文具,准时到指定教室补考或在指定时间上交考试相关材料;
3.补考同学应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教师指挥,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的违纪行为界定参见《学生守则》中《学生考试考场规则》第十三条,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根《学生手册》中《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之规定,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门数计入本学年不及格门数,本学年两学期经补考后累计考核成绩不及格门次达五门以上者,予以退学处理;四门不及格者予以留级处理。
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公共类课程补考题目及要求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