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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0-01-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公布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我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787号)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校校级教改立项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决定批准郑

州大学《区块链技术背景下的现代大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研究和实践》等 818 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其中重大项目 37 项,重点项目 204 项,一般项目 577 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 3 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二、省教育厅对省级重点以上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学校给予相应配套,并对省级一般项目给予不少于 2 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指导、检查和验收鉴定。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相应经费投入,加强年度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四、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由学校提出变更意见,报教育厅审批。其中重大项目需在 3 月中旬前举行开题报告会,邀请相关领域国家

或省内同行专家学者参加,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学校提出开题要求。开题报告会情况作为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高等职业教育项目要注重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有关要求应略高于《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教职成

〔2020〕3 号)的要求。

各高校要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研究新时代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措施和方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2020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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