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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展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1-05-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部门:

为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教学工作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5月19日(第11、12周)在全校开展对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教学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各种教学资料(教师手册、点名册、教案、教材、授课计划)的携带及填写情况。

2.教学过程。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组织及效果,教师间相互听课和评课的落实情况,学生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反馈情况等。

3.教研活动。教研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针对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考核方式、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题进行教研活动。

4.作业情况。检查教师作业的布置、批改情况。

5.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包括新进教师授课状况,导师对新教师教学工作指导情况。

6.了解课堂阵地是否存在意识形态等问题。

7.至少听教学部门所外聘的每名教师一次课。

8.问题与建议。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师生对教学设施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实行教务处与各教学部门两级检查的组织形式。具体形式如下:

1.各教学部门自查:各教学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自查实施方案,依据方案开展自查工作。要求于5月1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2.教务处抽查:主要以座谈会、随机听课、学生评教、在线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及教学过程中反应出的问题;5月19日至5月21日为教务处抽查时间。

三、其他要求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并做到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于5月19日前上交《教学中期自查实施方案》(电子版)、《自查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务处(具体参见附件)。

学校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联系人:任娟,联系电话:615952。

邮箱地址:hnyyjwc@163.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中期XX学院(部)自查实施方案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中期自查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XX学院(部)教学中期自查实施方案

(包括成立检查小组情况,人员分工,检查内容日程安排,检查的形式、材料的收集等,以下仅供参考)正式文本请删除本节

根据教学部门教学工作安排及教学中期通知,某某院(部)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制定自查实施方案,

一、成立某某院(部)教学中期检查小组;

二、检查日程安排及检查内容、检查形式

三、检查材料的收集汇总

╳╳学院(部)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2020-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中期自查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1.教学文件执行;2.教学过程组织;3.教研活动开展;4.作业情况;5.青年教师培养;6.课堂阵地是否存在意识形态等问题;

7.听外聘教师的课;8.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

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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