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42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0]3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管控并消除安全风险及隐患。
突出抓好两类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第一类是硝基化合物、氯酸类化合物、叠氮类化合物、有机过氧化物等易燃易爆危化品:第二类是液氨、液氯、石油液化气、硫化氢等易燃有毒气体危化品。
二、检查安排
本次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采用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共同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级学院自查整改阶段(9月28日-10月2日)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检查小组,对照检查范围,对所属每一个教学实验室进行检查,彻底摸清底数,建立重点危化品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各二级学院将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3)电子版及打印盖章后的纸质版于10月2日17:00前交至教务处。联系人:西校区,张予新老师,邮箱:903512588@qq.com;东校区,孙轶梅老师,邮箱:463375622@qq.com。
(二)学校检查阶段(10月5日-10月9日)
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将对二级学院进行实地抽查,根据抽查实际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此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结合重点任务,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分工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深入研判本部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形势,推进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迅速开展自查整改
各二级学院要迅速开展教学实验室自查和整改工作,认真排查整改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
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