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2021年5月6日-5月7日)
各学院对照2020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整改清单》与2021年1月《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统计表》逐条自查,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2),于5月7日下午5点前将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教务处(西校区:张予新903512588@qq.com;东校区:孙轶梅463375622@qq.com)。
(二)学校检查(2021年5月8日)
教务处结合各学院提交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省教育厅入校检查(待定)
根据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程序,各学院要做好随机调研和访谈的准备工作。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