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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专家听评课通知
日期: 2014-09-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专家听评课通知

课堂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为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在全校营造一个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监督教学、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将本学期听评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要求

1.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人次。

2.专家听课:高级职称(专任及非中层兼课)教师每学期在指定组中听课不少于10人次;高级职称(中层)每学期在指定组中听课不少于8人次。

3.各教学系部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本系部教师课程不少于8人次。

4.教务处处长、实训中心主任每学期抽查听课不少于10人次;

5.任课教师之间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人次;

6.导师制青年教师听课按导师制文件执行;

7.督导人员听课,不限次数,根据需要可随时听课。

二、听课方式

1.听课方式可采用随机听课和定时听课两种。教务处安排的专家组听课以随机听课为主,安排见附表1;其他人员两种听课方式可任选。

2.随机听课为听课时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专家随机按课表进入教室听课;

3.定时听课为由各系部或教务组织安排,可为观摩课、示范课、试讲等,也可为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准备,在约定的节次听课。

三、听课的基本要求

1.听课人员每次听课时提前进入教室,至少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场。

2.学校领导、教务处、实训中心、督导组成员在全校范围听课;各教学系部在本部门范围内听课;教务处统一安排的专家在指定分组中听课。

3.领导在听课过程中,应检查教师教案、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听课效果;及时了解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仪表、语言、举止和教书育人情况;查看教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及教学现场的环境和周围环境;听课后尽可能同教师当面交流,听取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了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授课水平、教材及学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4.各级专家在听课时,应对教师的教案、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课堂气氛的控制、课堂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和分析,也可对教师教学内容的选择等方面做出评价和分析。

5.每位听课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专家听评课记录表》,如实记录师生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写出评议意见,并妥善保存。

6.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可采用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及时进行评课,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管理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四、听课信息反馈和处理

1.学校领导和督导组成员听课后,《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于听课后交到督导办。

2.教务处安排的各专家听课后,《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于每学期复习周周五交教务处办公室。各系部听课资料由各科室留存备查,并负责及时处理反馈信息,若涉及到本单位无法处理的问题,可直接反馈至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听课反馈信息要及时处理,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与教学部门沟通,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4.每学期末要将学校领导、督导组成员听课情况汇总存档。各教学部门将本科室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及听课记录,装订存档。

5.听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6.学校将对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末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教学简报形式公布。

学院总课表、教师课表、教学进程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务处网络存储中下载查询,本次听课不再下发课表及进程表。

附:1.专家听课分组名单

2.听课评价表

3.教师教学任务书(电子版,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查询)

4.实训系列课表(电子版,实训中心主页、相关下载查询)

5. 2014-2015-1学期进程表

教务处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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