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 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应院〔2020〕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我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提升理实一体化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暑期教师企业(社会)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部门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的需要进行整体规划,提出本年度暑期教师企业(社会)实践计划。
二、各教学部门根据前期准备情况,将本部门暑期教师企业(社会)实践计划按照附件汇总,完善审批手续后,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字)交教务处。
三、按照《关于印发《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完善个人《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申请表》,交教学部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
四、各教学部门加强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提高实践、调研的目标达成度。
1.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审核实践企业是否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是否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影响力,把企业实践(社会培训)落实到相关项目建设中去。
2.教师要严格遵守所在实践企业的规章制度,因故请假的,需要向实践企业和本教学部门履行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按相关文件予以纪律处分。
3.教师在企业要认真实践,注重和部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等有机结合,针对和实践任务相关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企业文化、优秀技术路线案例、优秀工匠精神案例,要及时记录与总结,实践结束要形成内容扎实的高水平的实践总结,由实践企业签署鉴定意见,所在教学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意见,教务处和人事处组织审核。通过后,本次企业实践(社会调研)有效,否则本次企业实践或社会调研无效。
5.严格过程管理,各教学部门对过程管理负总责。
各教学部门按《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暑期教师企业(社会)实践过程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运用“蘑菇丁”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交教务处备案。
6.各教学部门对企业实践或社会调研的教师进行安全指导,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7.凡需要向企业缴纳教师实践费用的,请务必签订相关合同。
附件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暑期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
附件2:《教师教师企业实践暂行办法》(51号文件,word版)
教务处 人事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