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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4-01-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部门:

2023-2024学年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即将开始考核时请按照《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应院〔2023〕5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2。校内教师、外聘教师分别考核,校内教师为按教研室归属的全体专兼职教师(有特殊情况的请先审批),外聘教师为该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具体系统填报方法请参考附件1。考核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1月11日-1月20日。该阶段由各教学部门在系统中提交考核人员名单,如有直接认定优秀的人员,请参考文件直接认定,并上传支撑材料(直接认定优秀的人员上报截至时间是1月17日)。教务处在系统中核对名单后予以审核,各教学部门按审核后的名单组织考核;

第二阶段:2024年1月21日-3月08日。该阶段由各教学部门在系统中提交经公示后的考核结果,由教务处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上传盖有部门章印的纸质稿电子版(PDF版)并将盖过本部门章印的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送至教务处张予新处,一份留本部门存档。(上传有标准模板)

请各部门教研秘书注意时间节点,特别是提交考核结果的时间节点,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部门将无法提交考核结果,再想提交需要通过教务处处长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后才能将系统放开提交。

具体系统操作事项请在“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群”(QQ群)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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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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